赶往市国资委。
“宋乡长,我昨天忘了问了,拿青山醇的商标,得花钱吧?”
“具体是多少钱?”
路上,潘建国问宋思铭。
“永久转让的话,是五千块,十年使用权的话是二千五。”
宋思铭回答道。
这是昨天,谭成义给出的报价。
“那就十年使用权吧!”
潘建国说道。
“十年使用权?”
宋思铭问潘建国,“是不是钱不够?”
“确实不太富裕。”
潘建国实事求是地回答道。
这几年,他酿酒,戚向山卖酒,也就是勉强维持收支平衡,根本没攒下什么钱,他浑身上下也就三千块钱。
“我的建议,还是永久转让。”
“避免以后有纠纷。”
“如果钱不富裕的话,我个人可以先借你。”
宋思铭对潘建国说道。
只拿商标使用权,最后,出现纠纷的情况,在国内屡见不鲜。
最有名的就是一个凉茶企业,也是从某国企拿了商标使用权,然后将品牌做大做强。
结果那个国企看见市场大了,就想把商标使用权收回来,自己做,直接现在,双方都还在打官司。
潘建国也只有把青山醇这个商标完全攥在自己手里,才是最佳选择。
“这样吧,宋乡长,您借我两千五。”
“就相当于您入股了,以后赚了钱,咱们对半分。”
潘建国想了想,对宋思铭说道。
“入股?对半分?”
宋思铭笑了,“老潘,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?我可没想趁机赚钱。”
“宋乡长,我明白。”
“但是,您这忙前忙后的,我总得有所表示吧?”
潘建国说道。